施耐德UPS电源SPM15KL-33,企业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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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充电放电。UPS 电源中的浮充电压和放电电压,在出厂时均已调试到额定值,
而放电电流的大小是随着负载的增大而增加的,使用中应合理调节负载,比如控制微机等电
子设备的使用台数。一般情况下,负载不宜超过 UPS 额定负载的 60%。在这个范围内,电
池的放电电流就不会出现过度放电。
UPS 因长期与市电相连,在供电质量高、很少发生市电停电的使用环境中,蓄电池会长
期处于浮充电状态,日久就会导致电池化学能与电能相互转化的活性降低,加速老化而缩短
使用寿命。因此,一般每隔 2-3 个月应完全放电一次,放电时间可根据蓄电池的容量和负
载大小确定。一次全负荷放电完毕后,按规定再充电 8 小时以上。